“媽媽,我沒錢……”
“爸爸,我要錢……”
“爺爺,我要借錢……”
“奶奶,我欠人錢……”
身為家庭“元老”,這些話是否曾在你或週邊朋友的耳邊劃過?
雖然“養兒防老”是幾千年認同的樸素真理,但時代的發展催促生活方式的改變,你還能相信這條不歸路是合理的投資嗎?
綜觀目前與父母同住的孩子,接受父母金援者已與日俱增,父母寵溺下不升學、不就業、也不進修的“尼特族”或因景氣差而與父母同住,卻甚少補貼家用的“單身寄生蟲”,無時無刻都在剝削未來的“養老金”,你還能寄望“養兒防老”嗎?
不想未來“憂柴憂米”,恐怕需抱持“防兒啃老”的心態,否則可能落得“死無葬身之地”,本該含飴弄孫安度晚年,臨老還在衝衝殺殺;本該天南海北四處走走,卻因錢不夠用寸步難行;本該享受辛勤勞動的收獲,被迫為柴米油鹽省吃儉用……
孩子,別吃了我的老本
孩子,請你搬走吧!
孩子又裝作若無其事,說房價飆升,暗示媽媽,是否能給他買……可是,親愛的孩子,你已經30歲,一份穩定的工作,兩個日益老去的父母,還不足以讓你成熟,承擔一個成人該擔負的責任?
5歲的時候,媽媽幫你整理扔得到處都是的玩具;10歲的時候,你看見同學腳上氣派的皮鞋,哭鬧著要媽媽買;15歲的時候,同學都出國玩,你嚷著要 去;20歲的時候,因為朋友出國唸書,你也要跟;30歲的時候,你說打工沒有前途,需要媽媽打本創業…….別人都有一間屋子,唯獨你沒有…….媽媽終於承 認,30年來無節制的寵愛,原來是一個多麼大的錯誤!多年來,不是養育了一隻日漸豐滿有力的雄鷹,而是一個寄居的蟲子……最終當媽媽老掉,依然還要為你繼 續操勞,直到生命的終點……
孩子只“受”不“施”?
保誠保險區域經理蘇重軍指出,以整個大環境來看,每個家庭的孩子人數已從過去的4至5人降低至1人,無形中導致現在的孩子越來越依賴父母親,父母對孩子過度寵愛,也讓孩子只懂得“受”,而不懂得“施”。
“養兒防老”建立在父母相信子女會在他們年紀大時奉養他們的前提上,而這個信任本身非常薄弱—你如何期待你先投入資源給子女,他們長大後,不會“捲款潛逃”,即使享受到父母親投入的資源,也不見得一定回饋給父母。
事實上,“養兒防老”實施起來也不太容易,主要是受制於子女的健康、收入等因素,因此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最不能控制的其他因素如孩子失業、能力大小等,都會導致養老靠兒子的目標處於一個極為不可控的位置,讓自己的優質年老生活成為空中樓閣。
此外,在漫長的人生路上,孩子同時也是一個超級的消費者,或許,他的收入還不足以養活自己呢!
Gain Wealth財務管理公司首席顧問李文暢認為,父母難靠孩子養老,因為以現實生活水平考量,孩子經濟能力有限,百物上漲已導致開支壓力節節上升。
現代人晚婚,不婚人口持續增加,也勢必影響未來退休的理財規劃,再加上年輕人奉養父母的觀念愈來愈淡薄,退休一族必需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
另外,還有一些退休夫妻為子女利用不法方式詐取父母退休金與存款感到無助。因此,退休族不但要摒除養兒防老的舊觀念,甚至應該要有“養老需防兒”的心態。
怎樣把錢傳下去?沒有錢要如何作恰當的規劃?就是今天為自己財富留“後路”的重點。
立遺囑減家庭糾紛
●例子:錢爸爸與錢媽媽只有一個獨生子,兩人在年老時,將過去苦心經營的所有產業轉到孩子名下,後與孩子發生爭執,關係決裂,孩子除終止給兩老家用外,也把所有產業易手,讓兩老“無瓦遮頭”,辛苦多年終落得兩手空空。
◆盲點1:在生時,把名下所有財產贈予子女
糾正:預立遺囑,待死後將財產依本人意願分給配偶或子女
◆盲點2:配偶未過世,把所有財產留給孩子
糾正:老伴缺乏工作能力,財產應先讓老伴受益,待老伴回天乏術後才轉留給孩子。
◆盲點3:永遠與孩子“血濃與水”
糾正:認清孩子可能受他人影響的事實。
莎士比亞的李爾王很早就把遺產分給子女,使得他失去跟子女談判的最後籌碼,落得晚年淒涼。
如果沒有存貨,就沒有遺產,如果沒有遺產,就有被遺棄的危險,如同自掘墳墓。
財產應先留給老伴
眾理財師認為,在規劃名下財產時,應先為自己留下一條“生路”,或可先預留足夠自己及配偶晚年生活所需之財產後,再將其他財產贈與子女,不過,最好是立遺囑,待自己歸西天后,才讓子女受惠,同時也可確保孝順的人分多一點。
李文暢強調,身為父母,必須認清事實,照顧好自己才幫助別人,即使瞭解孩子,也不能確保他不會受另一半或孫子女或岳父岳母影響,畢竟兩個家庭結合後對孩子的影響很大。
“直接把財產給孩子,不如先留給老伴,因為老伴沒有工作能力,達到先照顧老伴之餘,也助於提高孩子對老伴盡孝的意願。”
“趁你病拿你命”,千萬別以為這是玩笑!若管理資產不當,電視劇上演的爭奪家產情節,說不定有一天會降臨自己身上。
可考慮設遺囑信託
李文暢笑言,針對一些財產龐大的家庭,當父母病重時,確實可能出現“搶老人”現象,建議民眾考慮設立遺囑信託(Trust),這種遺囑一般分為可撤銷或不能撤銷,由另一個人監管財產,因此不易擅改,並助於降低家庭財務糾紛,只是收費較高。
CTLA財務規劃公司董事經理李智泰表示,經常聽到令人心寒的家庭問題,例如父母親在把產業轉至孩子名下後,因孩子另一半不悅,被趕出家門。
儘管如此,他認為,父母仍應與孩子保持存戶的聯名賬號,但必須以“聯合簽名”來保障自身利益,至於,其他諸如產業或股權,最好擬定遺囑,確保主權在去世後才由孩子接手。
他提到,孩子的無情野蠻有時候歸咎於父母的疏於教導,避免家庭糾紛沒有一定的潛規則,畢竟“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一旦家庭事宜未妥善處理,就可能引起“不信任”與“利己”問題。
“父母必須從小就注重孩子教養,在孩子面前樹立榜樣,把孩子栽培好,家人就能避免金錢問題的發生,反而在彼此需要時互相伸出援手。”
平衡退休與孩子教育金
●例子:錢爸爸與錢媽媽的積蓄本來就不多,但看到別人孩子赴海外留學,拼了老命也堅持讓孩子出國升造,更不惜傾家蕩產為孩子籌措教育金,然而,孩子卻因為吃不了苦一事無成,兩老的血汗錢因此化為烏有。
◆盲點4:照顧孩子忽略自己
糾正:先照顧自己才幫助別人
◆盲點5:動用養老金支援孩子教育金
糾正:以千變萬化組合來幫助孩子
◆盲點6:完全放任孩子操控自己的人生流程
糾正:適度為他們掌握主動權結婚後成家立業即開始背負房貸長達20年,接下來生兒育女,又著手煩惱龐大的子女教育費用,前債未清後債 又起,往往等到子女大學階段稍可喘口氣時才警覺自己已邁入即將退休年紀,以現在人的平均壽命愈來愈長,面對展現在眼前的養老費用時有心而無餘力,相信這是 多數人面臨的退休隱憂問題。
讓孩子掌握教育主動權
李文暢指出,教育基金更是父母親最大開支,為應付孩子教育,許多父母不惜動用養老金支援孩子的教育金,導致養老金變薄。
他建議父母親先照顧自己,把養老金視為優先權,再以千變萬化組合輔助孩子,例如讓孩子半工讀、鼓勵孩子申請教育貸款或海內外獎學金,同時,不妨自孩子小時就開始為他們掌握主動權,把接觸點放廣一點,以搜集教育資訊。
他以朋友作法為例,由於過去探聽到赴德國唸書免學費,就讓孩子到當地求學,父母親應視自己經濟能力為孩子選擇深造目標,尤其掌握哪個國家的學費負擔合宜。
他強調,父母不能完全放任孩子操控自己的流程,反而應潛移默化提高孩子的認知,助他們建立踏實工作的意識、瞭解賺錢技巧,或養成儲蓄情況,就像存紅包錢和幫他們存教育金。
“‘專心讀書,其他都不用理……´這樣的話不一定對孩子好,因為若孩子不自愛,反而帶來反效果。”他直言,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一些孩子反而因逆境更加珍惜求學機會。
李智泰認為,父母無力承擔孩子上大學的教育金,應及早讓孩子知道,以讓他們及時考量到相關情況。
退休與教育目標不應混淆
“父母不應把退休與孩子教育的目標混淆,即使兼顧孩子教育費,應儘早意識到本身的康樂需求,包括目前與年老時需要的存款與投資。”
對於持有雇員公積金者,應確保其退休用途,許多父母常犯的錯誤是,把退休金用在孩子的大學經費上,導致退休時所剩無幾;若自己當老闆,沒有雇員公積金者,也須存起一筆資金當作儲備,才能確保退休後的安逸。
如何平衡個人退休與孩子教育金?他表示,這胥視個人的收入流,最好同時兼顧兩者,為兩個目標各自儲蓄與投資,每年再依需求調整。
“這意味擬定投資計劃,以確保達到兩項目標,例如孩子的教育金在18年內完成;退休金在25年內達到。”
李文暢認為,30至40歲的父母,應儘量擴大賺錢能力,積極存退休金,一定要灌輸孩子正確意識,萬萬不能硬押屋子幫助他們;50歲以上者,胥視能否兼顧孩子與本身利益,即教育金以及退休金,必要時或延遲退休年齡。
培養孩子理財觀
●例子:小錢畢業出社會,在外頭工作處處碰壁,錢爸爸為他打本開店,惟小錢缺乏社會經驗,業務虧損連連,不但沒有透過適當管道扭轉頹勢,反而寄望賭博來回本,結果欠下鉅款,導致錢爸爸必須用養老金替他還債。
◆盲點7:直接借錢給孩子
糾正:替孩子作擔保人,向銀行貸款。
◆盲點8:讓孩子養成奢侈習慣
糾正:藉身教與言教,從小培養孩子的理財觀“心太軟”是父母親經常犯下的錯誤,在“少子缺孫”的年代,父母的愛子心切更是導致“養命財”不斷“縮水”的原因。
李文暢不諱言,親自借錢給孩子,猶如送錢給孩子,父母在處理孩子的創業基金方面,應鼓勵孩子向銀行貸款,以降低風險。
蘇重軍認為,孩子對財務的態度基本上取決於父母親理財行為的身教與言教,父母須不時反省本身的財務規劃,從小培養孩子的理財觀,儘量減少孩子對父母的依賴。
“紀律對孩子很重要,父母親不能讓孩子‘大手大腳’過生活,致力培養孩子儲蓄習慣與經濟獨立。”他補充,許多父母擔心孩子受苦,對孩子有求必應,殊不知孩子很容易因不是自己賺的錢就不知節制、只懂揮霍。
“錢來得快、去得也快,自己辛苦賺來的工作所得,花得就比較謹慎。”
信用卡造成孩子用未來錢
他以信用卡的附屬卡為出發點,父母親給孩子信用卡是間接寵壞他們的普遍作風,造成孩子先“洗”未來錢的壞習慣,也促使孩子在生活上沒有承擔金錢的責任。
他說,父母親最好是讓孩子出社會後自己申請信用卡,如果要給孩子附屬卡,一定要嚴厲管制,例如款項額度不能太高。
孩子已長大的父母親,若接近退休年齡,應放手讓孩子自行承擔財務責任,強迫他們理財;孩子還小的父母親,則應致力貫徹孩子儲蓄以應付未來的觀念。
他重申,為人父母者,最好也適時回顧自己理財行為,因為孩子不懂得處理自己的錢財,一般上跟家庭觀念息息相關。
小結
父母含辛茹苦把子女拉扯大,看著孩子們成家立業,轉而又為他們的下一代操心,等做不來時,又常常是二老面對冷清的四壁……
這社會變遷顯示,理財養老才是適應時代發展的上上之策,與其依靠“養兒防老”這塊浮木,不如積極為養老作足防備措施。
老是寅吃卯糧,一心指望著老爸老媽的遺產?做子女的最好務實一點,別光指望父母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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